114年度法政學院公共空間租用申請即日起受理申請,紙本申請表請於1月10日(五)前送法政學院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一、依據本院「會議室及公用空間租用辦法暨收費標準」辦理。
二、本次申請本次申請之租用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租用費每年每坪以2,000元計價。本大樓可租用公共空間為社管大樓5樓[521室]。
三、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法政學院網頁-空間管理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