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7.1本院已公告國科會博士班獎金之申請案(不限國籍、年級),另本案為教育部博士班獎學金,如符合資格且具獎學金配合款來源之同學,亦可再提出本申請案。(如有獲獎,擇一領取)
114學年度有增列博一新生學校配合款補助類別,整體說明如下:
1.補助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
2.補助期間:114學年度(114.08~115.07)。
3.補助項目及金額:
(1)定額補助:
A.每位博士生每月教育部補助2萬元。
B.學校及企業配合款(含校務基金、其他計畫型補助、合作企業或機構投入之經費等)每月補助2萬元。
分為以下三類:
(A)博士班一年級新生:於本校就讀期間,如曾獲國科會核定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由學校補助每月2萬元,並核予補助期間3年;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
(B)博士班一年級新生:經審查擇優者由學校補助每月1萬元,並核予補助期間3年;另1萬元由指導教授或企業提供。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此類核定補助人數至多為教育部核定本校名額之15%。
(C)非屬前兩款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由指導教授或企業共同配合每月2萬元。
(2)加碼補助:
通過加碼審查者,每生每月加碼1,000元至2萬元不等;各學院初審通過加碼補助人數至多為該院初審推薦正取人數二分之一(按比例核算後四捨五入)。
4.申請資料(1份紙本+1份電子檔案,格式請參閱「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博士班獎學金申請及續領需繳交之資料及電子檔案格式規定」)
(1)申請表請務必使用附件新版。(**113學年度曾獲核定之博一、博二學生,仍需重新提出申請)
(2)(博一)碩士歷年成績單/(博二&博三)博士歷年成績單。
(3)學術研究及職涯發展計畫:務必檢核僅限10頁(含參考文獻),不限中英文;超過頁數者,全份不予審查(即文件不符規定)。
(4)其他有助審查資料:不限頁數。
★法規、檔案格式說明:
1.本校相關表格,請至研發處網站/校務發展中心/博士生獎學金項下載。 https://research.nchu.edu.tw/unit-article/mid/138
2.本院博士班獎學金審查與續領依據「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審查要點」辦理。(法政學院網站/法規表格/學生相關-下載)
3.提供之電子檔案格式請參閱「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博士班獎學金申請及續領需繳交之資料及電子檔案格式規定」 (法政學院網站/法規表格/學生相關-下載)
★意者請於114/8/13(三)前送至國政所辦公室彙整,國政所於114/8/18前送院(包括核章紙本與電子檔案),以利召開審查會議。